职工医保生育:
一、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具备什么条件?
1.参加生育保险;
2.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免责期、欠费期有关规定。
二、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?
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1.生育医疗费用。包括:分娩医疗费、产前检查费、引(流)产医疗费、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、生育并发症、合并症医疗费。
2.生育津贴。包括:生育产假津贴、流产产假津贴。
三、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?
1.产前检查费: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产前检查费,定额800元。
2.生育医疗费: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,生育一孩、二孩、三孩按比例进行支付,不设起付标准,支付比例为100%。参保人住院分娩医疗费以外的其他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,按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。
4.住院分娩当次发生的生育并发症、合并症等费用的报销比例为100%;非分娩当次发生的生育并发症、合并症等住院费用,按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。
5.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。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,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%享受全部的生育医疗费待遇。其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的,当居民医保持遇和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问出现待遇差时,按就高原则落实待遇。
6.产前检查费:定额标准800元。产前检查费与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。
7.职工医保流产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报销,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,医保统筹内项目报销比例是84%。
8.职工生育不论胎次,不论已婚、未婚,凭《生育联网承诺书》联网报销。
居民医保生育:
1.住院分娩定额报销标准,参保人员一孩、二孩、三孩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医保支付分别是1000元、1500元、3000元。三胎及以上按三胎标准(定额3000)凭《生育联网承诺书》联网报销。
2.居民生育未婚者需提供《生育服务手册》或者《计划生育证明》联网报销。
3.住院分娩当次发生的生育伴并发症和合并症者,居民医保在院进行生育定额报销,其余费用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动报销;非分娩当次发生的生育并发症、合并症等住院费用,按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。
相关说明:
1.非潍坊市生育保险保险需要回参保地报销,部分跨省人员根据当地政策也可以联网报销。
2.生育津贴可以通过“潍坊医保”公众号线上申请:便捷服务-医保掌上服务-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-生育津贴申领(女职工)。